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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市场监管局:罚没+过期药品“清零” 筑牢群众用药安全屏障

来源: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李菊霞 发布时间:2025-11-26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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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台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罚没及过期药品集中销毁活动,对124.86公斤、800余个品种的不合格药品实施无害化处置,从源头消除流通风险,切实筑牢群众用药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双重防线。

此次销毁药品涵盖两类重点品类,一是近年来在药品专项整治、监督抽检、日常监管中立案查处的假药、劣药、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罚没品,均已超过法定诉讼期限,符合销毁要求;二是通过46家居民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在“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中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定点单位严格落实“三有”“三统一”管理标准,即有专人负责、有管理能力、有安全措施,做到统一登记、统一收集、统一销毁,将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交县市场监管局统一实施无害化销毁处置,确保回收药品全程规范可控,防止过期药品流入社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为确保销毁工作规范有序,市场监管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将罚没及过期药品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人员对药品名称、批次、数量逐一核对确认后,办理公物仓出库手续,实行“专人登记、专箱存放、专车运输”闭环管理,转运至高台县中医医院医废暂存间纳入医疗废物收转运追溯系统管理,由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完成无害化销毁,彻底防范二次污染和非法流转风险。

药品安全关乎民生福祉。下一步,高台县市场监管局将建立过期药品回收销毁常态化机制,持续优化回收网络布局,强化安全用药科普宣传,同时加大药品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销毁一起”,全力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药品安全治理格局,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用药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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